
翔丰华科技收到深交所监管函:关联交易信息披露违规
深交所于2024年12月26日对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董事长周鹏伟、董事兼总经理赵东辉、董事兼财务总监叶文国发出监管函,指控其关联交易信息披露违规。
事件概要:
翔丰华科技于2024年3月23日与关联方永安市鼎丰碳素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,将厂房及设备租赁给鼎丰碳素,年租金为790万元。截至3月23日,公司与鼎丰碳素2024年度关联交易总额达1229.32万元,占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0.75%。公司未及时审议披露此关联交易。
监管函的指控:
深交所认为翔丰华科技的行为违反了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(2023年8月修订)》的相关规定,主要涉及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。同时,周鹏伟、赵东辉、叶文国作为公司高管,未尽到勤勉尽责义务,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。
深交所的提醒:
监管函强调上市公司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》,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,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不得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翔丰华科技的基本情况:
- 2023年1月至12月,翔丰华科技的营业收入全部来自锂电池材料。
- 公司董事长周鹏伟,男,43岁,硕士学历;总经理赵东辉,男,40岁,硕士学历。
- 截至发稿,翔丰华科技市值约为35亿元。
后续影响及分析:
此次监管函的发出,对翔丰华科技的声誉和股价可能造成一定负面影响。投资者应密切关注公司后续的整改措施和公告信息。 监管层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严厉处罚,也警示其他上市公司必须加强内部管理,规范信息披露行为,维护市场秩序。
免责声明: 本文仅供参考,不构成投资建议。投资有风险,入市需谨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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